1.請核對您機票上的英文姓名是否與護照上的名字相同。
2.請再次確認您的行程 ( 目的地,航班,日期,時間 )。
3.請於出發前三日與本公司確認班機,於出發後回程的前一星期與航空公司確認回程班機並留當地聯絡電話給航空公司。
4.請再次檢查您的護照,簽證是否仍在有效期間內。意即:護照由出發日開始算,需要六個月以上有效期。
5.所有入出境簽證與轉機簽證,均由您自行洽詢各國大使館確認,不屬於本公司責任範圍,若有任何因簽證問題衍生額外費用,請自行負責。例如:
**A. 若持中華民國護照須於澳洲轉機者,候機時間超過8小時者,請自行到澳洲大使館申請並取得澳洲轉機簽證 (Transit Visa)
**B. 若到美國旅遊,是持免簽入境之護照者,請務必於行前先上網 http://www.cbp.gov/xp/cgov/travel/id_visa/esta/ 自行申請並取得電子旅遊授權簽證 ESTA(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請列印該電子旅遊授權簽證,切記隨身攜帶,於進入美國海關時辦理通關之用。於出發前一星期將電子旅遊授權簽證,ESTA號碼,通知彩虹旅行社,以便事先代向航空公司辦理登記手續,簡化登機時之報到時間。
**C. 若持大陸護照,須於澳洲轉機者,請自行到澳洲大使館申請並取得澳洲轉機簽證 (Transit Visa)。
6.請留意您所購買的機票,其相關特殊條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