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服務

台灣護照申請台胞證所需資料   

 Ø  護照正本

Ø  台灣身分證影本(首辦則需要正本)

Ø  2吋照片1張,電子檔案即可 (相片請務必遵照下列的規定,以免被退件)

Ø  費用: NZD320.00 per person 刷卡(有刷卡手續費)或轉帳均可

Ø  加急件有額外費用

Ø  所需時間: 1.5-2個月  (國定假日除外)

相片的規定 :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申請人應上傳並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相片。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 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最近6個月內拍攝。

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上傳相片為中性的色彩,無墨跡或摺痕。

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請勿露齒),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

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上傳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紅眼。

上傳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

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如果配戴眼鏡:

(一)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

(二)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

 

~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彩虹旅行社 sales@rainbowholidays.co.nz ~